为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卫生安全,根据天津市教委津〔2012〕5号《银河8366cc对直属高校学生食堂用油及面粉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》要求,为规范管理此项工作,特制定本制度:
一、膳食科建立采购电子总台账,汇总各食堂采购商品,有专人负责。各食堂建立采购台账,及时、准确、全面登记采购商品,有专人负责。
二、膳食科与各食堂每周核对所采购商品数量,做到帐帐相符。
三、各食堂严格遵守市教委平台采购文件精神,做到应采尽采。
四、 米、面、油实行集中采购,各食堂每周三上报采购计划, 膳食科汇总各食堂需求,集中在平台采购,每批采购量为全校食堂一周用量。
五、 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实行索证采购,进货时食堂索取产地、生产经营许可证、 卫生许可证、食品流通许可证、发票及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。 六、膳食科对各食堂进货情况进行电子台账管理,每月将各食堂购买量进行汇总,以便计算食堂成本对食堂加以监管。 |